_燒燒燒~107年01月12日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修正~不考摩斯電
本帖最後由 tien66 於 2018-1-13 21:09 編輯新修正的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一、二、三等都不用考摩斯電碼(15個月後生效),即108年04月13日起就不用再考摩斯電碼了。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前項測試題組及格標準,自中華民國一零七年一月十二日本辦法修正發布
之日起十五個月後施行;前項測試題組及格標準施行前,依修正前第八條
規定辦理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但修正前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二等業餘無線
電人員之學科或術科之及格證明文件有效期間末日不得超過前項測試題組
及格標準施行前一日。
要等15個月後才施行 vww 發表於 2018-1-13 21: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前項測試題組及格標準,自中華民國一零七年一月十二日本辦法修正發布
之日起十五個月後施行;前 ...
意思是說就算今年5月去考二等學科,放到明年4月新制實施及格證明也等於無效是這樣嗎? {:7_441:}{:7_441:}{:7_441:}{:7_441:} {:4_115:}{:4_115:}{:4_115:} 太好了, 有動力看書考二等了{:4_201:} 感謝分享 fiero_tw 發表於 2018-1-13 23: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太好了, 有動力看書考二等了
試題會改呀..... 哈哈哈 .............. 不想考術科的話就等15個月後再去考了 第 35 條 業餘電臺得與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設置之緊急救難電臺構成通信網,經
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協調,協助救災及提供服務。
前項通信網得使用三‧五百萬赫、七百萬赫、一四百萬赫、二一百萬赫、
一四五百萬赫及四三三百萬赫等頻率。
一四五百萬赫及四三三百萬赫為呼叫及緊急救難頻率,任何電臺不得停留
佔用及干擾。
所以現在431.000隨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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