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的哲人 發表於 2018-1-14 02:17:29

第 35 條   業餘電臺得與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設置之緊急救難電臺構成通信網,經
         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協調,協助救災及提供服務。
         前項通信網得使用三‧五百萬赫、七百萬赫、一四百萬赫、二一百萬赫、
         一四五百萬赫及四三三百萬赫等頻率。
         一四五百萬赫及四三三百萬赫為呼叫及緊急救難頻率,任何電臺不得停留
         佔用及干擾。
是改了!? 我以為是431.000

bx4abc 發表於 2018-1-14 09:23:30

偉大的哲人 發表於 2018-1-14 02: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 35 條   業餘電臺得與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設置之緊急救難電臺構成通信網,經
         警察、消防或 ...

沒錯參考IARU R3以433為呼叫頻道,從431改為433

956a 發表於 2018-1-14 11:44:32

等明年了...順便存摳摳.... {:4_165:}

偉大的哲人 發表於 2018-1-14 13:56:40

本帖最後由 偉大的哲人 於 2018-1-14 13:58 編輯

bx4abc 發表於 2018-1-14 0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沒錯參考IARU R3以433為呼叫頻道,從431改為433

那業餘頻率一樣是430.0-432.0?
還是改了?
如果沒改,使用上....

bx4abc 發表於 2018-1-14 16:46:58

偉大的哲人 發表於 2018-1-14 13: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業餘頻率一樣是430.0-432.0?
還是改了?
如果沒改,使用上....

"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修正案,應該是要一起修正發布,但似乎還沒...有點散
可能近日會發布吧。

BU2EB 發表於 2018-1-14 19:26:05

揮哥(火鍋) 發表於 2018-1-13 2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意思是說就算今年5月去考二等學科,放到明年4月新制實施及格證明也等於無效是這樣嗎? ...

好{:4_204:}是的!等於沒考!{:4_104:}

taokas 發表於 2018-1-15 09:03:36

感謝分享                                          

starch 發表於 2018-1-15 10:36:39

我看到的重點是....
第 15 條   業餘無線電人員設置業餘電臺應依下列規定:
         一、固定式業餘電臺數量,除第十八條規定特殊業餘電臺及第十九規定臨
               時電臺外,一人限一座,其業餘無線電機至多六部,且一座一照。
         二、行動式業餘電臺數量,一人限五部,且一部一照。
         三、業餘無線電人員得先使用業餘頻段專用收信機,熟悉業餘無線電通信
               實務。

數目不夠的請自行補足......

JerryWang 發表於 2018-1-18 00:08:38

看來只好再等15個月了(欸?
不過這樣好像還是得先在換一次3等

還是練一練把morse考過好了...省錢阿

chanceal6 發表於 2018-1-20 09:32:24

可以坐等2等實施再衝一波
然後10年

只是聽友台說很多人還是拿不到10年證照
NCC那邊系統也還未更新

辦事效率到底是.....{:4_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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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_燒燒燒~107年01月12日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修正~不考摩斯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