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1ER 發表於 2018-2-8 15:05:33

其實,morse滿好玩的哩....

BV9AB 發表於 2019-1-1 20:05:23

新年快樂

Oldman 發表於 2019-8-15 19:41:10

由於最近占用呼叫及緊急救難頻率的情況又變多了

所以找到這貼呼籲大家

NCC已經正式公告

https://www.ncc.gov.tw/chinese/files/18011/3595_2670_180115_3.pdf

第三十五條   
業餘電臺得與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設置之緊急救難電臺構成通信網,經警察、 消防或衛生機關協調,協助救災及提供服務。

前項通信網得使用三‧五百萬赫、七百萬赫、一四百萬赫、二一百萬赫、一四 五百萬赫及四三三百萬赫等頻率。

一四五百萬赫及四三三百萬赫為呼叫及緊急救難頻率,任何電臺不得停留佔用 及干擾。

darkming 發表於 2019-8-16 18:07:18

NCC應該出來取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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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_燒燒燒~107年01月12日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修正~不考摩斯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