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2014-6-15 2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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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 86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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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電信警察, 一般警察亦有可檢舉(通常看到的是在收費站被攔查)
一般路上裝的無線電只要是有外接天線的幾乎都超過免執照使用標準目前全球各國家都有自己開放給民眾免考領無線電執照之頻率, 僅台灣目前僅開放 民用頻率 27MHZ(稱為 CB 機器 5W以下) 及 FRS 467MHZ 0.5W之免照無線電機 3等無線電人員使用範圍為VHF 144~146 MHZ UHF 430~432 MHZ 功率<25W因此只要是使用上述範圍的都算是需要使用執照依照業餘無線電使用辦法之規定, 違反者需罰款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第五條 中華民國國民頇經主管機領有業餘無線電人員執照者,始得從事業餘無線電作業,外國人亦同。
但是一般買到的機子都會經過括頻, 這樣就又超過使用範圍規定可能觸犯以下規定違反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規定,擅自設置電台者;或違反第四條規定擅自使用或變更無線電頻率、電功率、發射方式及電台識別,未干擾通信者,或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者,依電信法相關規定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之罰緩以上分享, 請參考有執照可以使用放心, 依照網路上傳言, 應該從持有後就不會被攔查沒執照就像未持有駕照開車, 被抓機率很小, 但是就是不能放心開車
以上是我網路上查到的供分享,若有錯請前輩們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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