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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bx6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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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 網搜警用頻道 偷竊前先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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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3-11-14 08:51
  • 簽到天數: 6 天

    [LV.2]偶爾看看I

    11#
    發表於 2012-12-30 08:37:44 | 只看該作者
    獵殺U-571,攔截密碼戰,至波灣戰爭...,
    聯軍都是先取得密本及監聽對方的電訊,
    以在手情資決定行動,有歷史引以為鑑,
    黑白兩道對抗,戰術宜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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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3-12-29 10:03
  • 簽到天數: 64 天

    [LV.6]常住居民II

    12#
    發表於 2012-12-30 11:29:47 | 只看該作者
    以有心人士的角度去看

    只要想做壞事,沒有什麼是難的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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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6-2-8 12:07
  • 簽到天數: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13#
    發表於 2012-12-30 14:40:39 | 只看該作者
    警政署的採購人員不知道保密無線電這種裝備嗎?民用規格不夠強,軍規總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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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11-14 06:54
  • 簽到天數: 3 天

    [LV.2]偶爾看看I

    14#
    發表於 2012-12-30 15:30:32 | 只看該作者
    spp_1967 發表於 2012-12-30 14:40
    警政署的採購人員不知道保密無線電這種裝備嗎?民用規格不夠強,軍規總可以吧! ...

    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類比無線電話務是最不安全的通訊方式
    現在也不是二戰時期了。還要靠密語代碼
    數位化通訊不僅保密也可以在同一頻段傳送更多通訊
    即使定頻也有不同的加解密器可以增加破譯的難度

    但是政府機關還是只會以增加管制的方式處理。
    這就是公務員怠惰而不思進取的表現。
    不僅知識,連常識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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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6-2-8 12:07
  • 簽到天數: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15#
    發表於 2012-12-30 15:38:41 | 只看該作者
    BM2KTA 發表於 2012-12-30 15:30
    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類比無線電話務是最不安全的通訊方式
    現在也不是二戰時期了。還要靠密語代碼
    ...

    說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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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鬱悶
    昨天 01:53
  • 簽到天數: 2745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16#
     樓主| 發表於 2012-12-30 16:13:23 | 只看該作者
    BM2KTA 發表於 2012-12-30 15:30
    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類比無線電話務是最不安全的通訊方式
    現在也不是二戰時期了。還要靠密語代碼
    ...


    如果再更換系統?不知道大眾又要罵警察亂花錢了
    如果從資訊管制是比較省錢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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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11-14 06:54
  • 簽到天數: 3 天

    [LV.2]偶爾看看I

    17#
    發表於 2012-12-30 16:20:21 | 只看該作者
    bx6aaa 發表於 2012-12-30 16:13
    如果再更換系統?不知道大眾又要罵警察亂花錢了
    如果從資訊管制是比較省錢的一種  ...

    如此思維就會形成刑法一百條

    今天管發射 明天管接收 後天管說話 一路管到腦子裡

    "最省錢的方式 就是在犯罪形成之前撲滅"

    吾有生而得再見一九八四,實大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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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鋒 + 2 以教育的角度跟立場來看待比較正確,台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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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鬱悶
    昨天 01:53
  • 簽到天數: 2745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18#
     樓主| 發表於 2012-12-30 16:22:20 | 只看該作者
    BM2KTA 發表於 2012-12-30 16:20
    如此思維就會形成刑法一百條

    今天管發射 明天管接收 後天管說話 一路管到腦子裡

    sorry
    您說得太文言文了
    小弟真的無法吸收
    可以白話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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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鬱悶
    昨天 01:53
  • 簽到天數: 2745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19#
     樓主| 發表於 2012-12-30 16:25:0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x6aaa 於 2012-12-30 16:32 編輯
    BM2KTA 發表於 2012-12-30 16:20
    如此思維就會形成刑法一百條

    今天管發射 明天管接收 後天管說話 一路管到腦子裡


    您說的意思...........
    因該是今天限制一,明天就是限制二...........政府會無限上綱?

    這樣的問題居然會讓您想的那麼..................sorry
    這個問題只是在如何預防犯罪人有機會掌握警察行動狀況而已
    不要將世界末日想法摻雜進來

    點評

    正確的"預防"方式是使用新技術。而不是隨意管制。握有國家資源的機關竟不思進取而僅以管制做為手段未必詒笑大方。  發表於 2012-12-30 17:09
    要講要打不少字...敬請稍候...Orz  發表於 2012-12-3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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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11-14 06:54
  • 簽到天數: 3 天

    [LV.2]偶爾看看I

    20#
    發表於 2012-12-30 17:05:57 | 只看該作者
    bx6aaa 發表於 2012-12-30 16:25
    您說的意思...........
    因該是今天限制一,明天就是限制二...........政府會無限上綱?

    這麼說,如果以這個"比較省錢的方式"角度出發,
    那麼最省錢的方式無疑為撲滅一切可能之犯罪源。
    星星之火可以遼原。在一切的犯罪之始那是什麼呢?
    是犯罪之實行,犯罪之準備,或是犯罪之意圖呢?
    現行法律規範大多在犯罪之實行之後才有處罰之權力。
    但是這樣傷害已造成。
    那麼更省錢的方式是什麼呢?向前推到犯罪之準備?
    於是就產生所謂預備犯。也就是我假定你做某行為時必定是要做違法的事了,
    於是我要在你實行犯罪之前就把你撲滅。
    但是這樣仍然要花費人力物力偵查,如有漏網之魚就可能會導致犯罪之實行。
    於是,如果再向前推進到犯罪之意圖。
    也就是你還沒準備,只要你動了違法的念頭,我就把你撲滅。
    這樣不但沒有實行犯罪的可能,而且連同犯罪之準備也消失於無形了。
    這樣的推進的思維產生了刑法一百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1項)
    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  引自WIKI

    請注意為首的"意圖" 意思是當你有此想法那麼你就可能已經犯罪了。

    這種思維的極致出現在 "1984" 歐威爾的著作中。
    人民的思想會觸法。因此人民生活的幸福快樂完全不會有罪惡。
    因為罪惡的種子已經在播下時就撲滅了。人民連聽到訓示時不表現歡樂也是違法的。
    那麼這樣的限制已臻化境了嗎?
    犯罪的思想甚至可以在播下之前就被消滅。
    政府發行新字典,新文法新語言,直接由思想中移除了任何可能是壞的表示。
    如此根本不能有犯罪思想之形成,因為用以表達犯罪的語彙跟任何表示的方式已經不存在。


    那麼回到這個問題點上,對公眾資訊的管制是很節省成本的方式,
    但是就實行層面上來看,這個管制甚至處罰並不是在針對已經實行的犯罪,
    而是在規範"尚未實行的犯罪"了

    也就是"當你持有這個資訊,政府就假定你要實行犯罪(干擾),而要對你做出管制或處罰了"

    而同樣的,政府機關對於這種低成本的管制是十分容易食髓知味的。
    於是當你持有無線電機,政府就假定你是要犯罪了。你必須受到監管。或處罰。
    當你持有收音機,政府就假定你是要犯罪了。你必須受到監管。或處罰。
    相信許多老友台對這些管制並不陌生。這個政府一向擅長做這種事。
    你說當那些過去幾十年間嚐過這種甜頭的官員會不會輕易放棄這種手段?
    不會的。這跟癌一樣沾上就清不掉的。

    所以對政府機關不能有任何允許他們便宜行事而侵害人民權益的機會。
    否則他們會帶你回到戒嚴時期,甚至到1984中描述的那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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