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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在NCC修法前多在這個平台上發言,NCC真的有人在回應 [打印本頁]

作者: bapral    時間: 2017-6-27 21:45
標題: 在NCC修法前多在這個平台上發言,NCC真的有人在回應
我發現在NCC修法前,可以用這個平台提意見,NCC真的有人在回應問題


預告「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的討論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 ... 6-b31d-8277a82aa074

預告「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修正草案 的討論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 ... a-8dd5-c5b7aa00a135
作者: oneplay    時間: 2017-6-27 22:18
NCC只有官僚式的回覆,明顯只是要完成公告六十天的法令規定罷了!
哪是在廣納意見。
作者: bapral    時間: 2017-6-27 22:29
本帖最後由 bapral 於 2017-6-27 23:03 編輯
oneplay 發表於 2017-6-27 22:18
NCC只有官僚式的回覆,明顯只是要完成公告六十天的法令規定罷了!
哪是在廣納意見。 ...


我看到的是有意見的人不多,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的討論 ,竟然只有十四篇貼文(其它都是NCC的人回的),

我大概算了一下,扣除掉一人多篇的,真正在上面發言的,竟然連我本人只有十人而已

有在玩業餘無線電的人這麼多,但連發聲都懶的話,自然連被重視的機會都沒有

等於是永遠不會被重視

常聽到有很多人抱怨NCC,現在有個機會,卻連發言都懶,我不知道是什麼心態

有發言,至少有努力試著做,難道一定要有立即的好處,才願出力?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我想,只等別人出聲,自己只享受成果,是不好的,

所以在這裡提醒大家,多去出聲一下,讓NCC知道這些事還是有很多人關心
作者: houger0857    時間: 2017-6-28 06:23
不管是真的有在回應..或是虛應故事..我真的希望NCC能在國際上迎頭趕上
不敢期待洞燭先機..看看國際上其他國家得無線電發展..拉拔一下台灣的情況.
許多戒嚴ˊ時期老舊過時的法令..該大刀闊斧的改革了...


作者: liaowei    時間: 2017-6-28 07:55
有人發現新制即使一等台U/V上限變成50W嗎?
作者: 張小毛    時間: 2017-6-28 10:58
有發言, 有機會.
請大家多多上去"開講", 表達您的想法, 讓 NCC 官員知道我們有在關心.

作者: valenhsu    時間: 2017-6-28 11:53
業餘無線電已經沒有什麼搞頭了!
拆台的拆台,滅台的滅台
不一定要把這個當作興趣
發展其他的興趣吧!
在台灣你就忘了它吧!

作者: finns    時間: 2017-6-28 12:55
liaowei 發表於 2017-6-28 07:55
有人發現新制即使一等台U/V上限變成50W嗎?

不是  200 W ??                     
作者: finns    時間: 2017-6-28 12:57
,50.1225 兆赫以下頻段:一等業餘無線電機發射功率限 PEP
1500 W 以下、二等業餘無線電機發射功率限 PEP 600 W 以下;50.1225 兆赫
以上頻段:一等及二等業餘無線電機發射功率皆限 PEP 200 W 以下,另 50.0
兆赫以上頻段三等業餘無線電機發射功率限 PEP 25 W 以下,PEP 表示發射機輸
出之峰值波封功率。

作者: yeh8968    時間: 2017-6-28 20:10
liaowei 發表於 2017-6-28 07:55
有人發現新制即使一等台U/V上限變成50W嗎?

有阿,以後100W的U/V機怎麼辦? 根本開倒車,另外原先發射頻段之起訖頻率範圍除了非常嚴格的"第4點至第6點"以外,IARU 的Region 3之業餘頻段也可以(日規機器應該都可以符合,因為同在第3區),新辦法刪除此一Region 3的規定,將另行公告管理辦法,暗,是要恢復戒嚴了嗎?
作者: bapral    時間: 2017-6-28 21:52
本帖最後由 bapral 於 2017-6-28 22:07 編輯

很多人明知目前的法案有很多問題,卻漠不關心,或是裝死不出聲,等人家出力
剛才又上去預告「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的討論網頁看,
多了三位發言(陳柏諭、Randolph Ho、Olaf Fichtner)
我把網頁上的文字用程式掃了一下 統計發言次數,
只有以下這十四位有為這法案發聲,扣掉NCC的人,只有十三位。
扣掉我本人只剩十二位
如果有看到問題,快去出聲吧

1. BM4JJJ  1次
2. Huawei Su  1次
3. Jimmy Fu  1次
4. June  1次
5. Lazarusncc_Admin  2次
6. Lincoln Liu  1次
7. ncc_Admin(ncc官方的板主)  12次
8. Olaf Fichtner  1次
9. Randolph Ho  1次
10. 丁豪  3次
11. 革命 BU2AH  1次
12. 張國添  2次
13. 陳柏諭  2次
14. 窯姐  1次

至於「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修正草案的討論更可憐 統計如下:

1. BM2MWI  1次
2. BU2CK1  1次
3. ncc_Admin  8次
4. yeh SR  1次
5. 曾憲康  1次
6. 愛好者  1次
7. 窯子  1次
8. 盧凱文  1次

作者: BV7RS    時間: 2017-6-29 01:31
本帖最後由 BV7RS 於 2017-6-29 01:45 編輯
finns 發表於 2017-6-28 12:55
不是  200 W ??


有喔,
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預告「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修正草案"裡,
第21頁,

(12)144.0 MHz至 146.0 MHz頻段,輸出功率限50 W以下。
(13)430.0 MHz至 440.0 MHz頻段,輸出功率限50 W以下。
(, 下載次數: 28)

請有研究的幫忙去發言吧,因為我不懂這裡的輸出功率跟所謂的PEP有何差異。
作者: yeh8968    時間: 2017-6-29 07:40
bapral 發表於 2017-6-27 22:29
我看到的是有意見的人不多,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的討論 ,竟然只有十四篇貼文(其它都是NCC的人 ...

其實想說的都已有OM發言了,回的都是官腔,再寫也沒意義吧? 沒看到"廣納意見之後將針對回應適當修改"的可能,這個版本不會改了吧?
作者: bx4abc    時間: 2017-6-29 08:06
本帖最後由 bx4abc 於 2017-6-29 08:10 編輯

"裝死不出聲"....不要那麼嚴格嘛,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咬文嚼字。

不是只有這個平台,可以透過郵寄、ncc陳情網、fb、ctarl轉達...等各種方法。
像草案中50mhz放寬、432-440、特殊電台(包含中繼)的申請程序,都是大家爭取來的阿...

雖然草案還是有些不足..
比方說六米,iaru r3的業餘頻段是50-54mhz..
又,不能連接公共通信...這早就提出外國法令、網頁連結給ncc,英美德日澳等先進國家業餘無線都可以連網了...
但是,ncc對這些建議都視若無睹,還須要繼續溝通、爭取...
目前這版本就是ncc想推的,我想,即使再去多講一次,還是會得到"不行、業餘就是不可連網、連網就不符目的"等等,沒有道理的回覆。

希望大家持續關心修法,不過也不須要太強求。
作者: liaowei    時間: 2017-6-29 10:42
finns 發表於 2017-6-28 12:55
不是  200 W ??

(, 下載次數: 30)
注意最下方
作者: ham578    時間: 2017-6-29 10:45
bapral 發表於 2017-6-28 21:52
很多人明知目前的法案有很多問題,卻漠不關心,或是裝死不出聲,等人家出力
剛才又上去預告「業餘無線電管 ...

開放放寬VHF頻寬....也是一個ˋ重點

更有人寫到VHF&UHF亂象

寫的真是深有同感

作者: liaowei    時間: 2017-6-29 11:02
本帖最後由 liaowei 於 2017-6-29 11:50 編輯

「不能連結公眾通信」,那其實dstar都......

然後恩吸吸說瓦數降低是基於市場規格,大家快寄幾本型錄去,請他們不要拿車機規格來限制一等台
作者: valenhsu    時間: 2017-6-29 11:58
liaowei 發表於 2017-6-29 11:02
「不能連結公眾通信」,那其實dstar都......

然後恩吸吸說瓦數降低是基於市場規格,大家快寄幾本型錄去, ...

如果NCC堅決戒嚴不開放的話
自行網路連線D-STAR即可!
作者: bapral    時間: 2017-6-29 13:02
本帖最後由 bapral 於 2017-6-29 13:20 編輯
bx4abc 發表於 2017-6-29 08:06
"裝死不出聲"....不要那麼嚴格嘛,不是每個人都喜歡咬文嚼字。

不是只有這個平台,可以透過郵寄、ncc陳情 ...


我的觀念是:"發聲的人少,絕對不會讓NCC有感,所以業餘無線電的的事務永遠會放最後面"
而且,這種不計名的管道,人數都這麼少了,何況是其它管道
這是個可能引起重視的機會,個人因為心急,所以言詞上有點激動,
還請OM不要見怪

同一個問題只有一個人發聲,就是個案,大部份的情形下就會被忽略掉,三言兩語就打發了
同一個問題如果有二十人發聲,就不是個案,就容易引人注意,比較不容易忽略!
如果一個問題有幾百人或幾千人發聲,那就變成一個大問題了,不是三言兩語就能打發的了

作者: bx4abc    時間: 2017-7-2 18:17
本帖最後由 bx4abc 於 2017-7-2 20:02 編輯

我把我貼在那邊的內容,再貼這邊給各位參考。
ncc的想法就是,不行,接上網線就違反目的、就是涉及公共電信業務。

有人會回應,沒錯,但別抱太高希望。他只會拿那鬼理由填塞而已。

----------------
關於專用電信不得連接公共通信系統,最早規定於66年1月25日施行電信法第28條但書,當年行政院修法草案理由為:「專用電信係基於設置者特定用途之需,自不得連接公共通信系統而損害電信事業。日韓等國電信法亦有相同之規定。」
當年的想法,簡單說:1.專用電信不可去省錢或搶生意損害電信事業。2.外國有相同規定

http://www.icomamerica.com/en/pr ... /dstar_examples.gif
如圖,業餘無線電機之間,通聯的其中一段,可透過網路輔助。
1.涉及公眾電信業務或從事具有任何營利性質? 雙方都是業餘無線人員,又不是開電信公司營利,不會損害電信事業
2.設置目的? 設置目的就是業餘無線電興趣及研究,機子插上網線,就會動搖國本?
3.現在世界各先進國家業餘無線電大多可以連網
  德國AFuV §16(3)   https://www.gesetze-im-internet.de/afuv_2005/__16.html
  日本郵務省公文 http://www.cqpub.co.jp/cqham/CQHAMWWW/1998-6/yuusei.htm
  澳大利亞官方網頁 https://tinyurl.com/jlm58tv
  另外,英美法也都可以。
作者: randolph0612    時間: 2017-7-4 17:13
有去留言還是有用啦~

我的問題:

二等業餘無線電即將廢除術科,請問學科題庫題目會改嗎?
我今年四月剛考過二等學科+術科,取得二等無線電執照
二等和一等的題庫是一樣的,也就是說我已經念完一等的學科
只要等一年期滿就可以去考一等學科
聽說修法後題庫會改會變難,這樣我又得從頭念一遍
這樣我很不公平,術科沒省到,學科要念兩個版本
是否可以維持題庫題目不變?
或是針對我們這種考過二等執照在等一年時間的人有特殊的措施?

NCC回答:

二、針對已二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及格,並取得二等業餘電臺執照者,擬俟一年後參加一等業餘無線電人員測試,有關現行測試題庫得否維持不變一事,說明如下:
(一)本會為落實升等進級之實務意義,爰本辦法修正草案明定業餘無線電人員應逐級測試。合先敘明。
(二)為確保民眾考試權益及公平性,本會將研議增訂新舊考試制度銜接之過渡規定,並於本辦法修正發布後另行公告新舊題庫及測試內容之適用時點,以資明確適用。至本辦法修正發布前,測試題庫仍依現行規定辦理。
作者: oneplay    時間: 2017-7-4 21:48
bapral 發表於 2017-6-28 21:52
很多人明知目前的法案有很多問題,卻漠不關心,或是裝死不出聲,等人家出力
剛才又上去預告「業餘無線電管 ...

第一個留言的「盧凱文」就是在下了!
不過很失望,只得到官腔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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