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半小時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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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 2784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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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乎傳播是否還有,只在乎曾經來過港口!
日期:108/11/03星期日
時間:09:00~15:00
聯絡頻率:144.500 MhZ
用餐自理(附近有超商及漁市可以購買),活動會場前有停車場及廁所
活動地點:大園區竹圍漁港遊憩區(彩虹橋旁停車場)
(遇雨延期)
歡迎各位先進一起樓上揪樓下,阿公揪阿嬤參與野外電臺架設兼通訊測試活動!!
1.個人也可以準備名片、QSL卡交流及筆記本蓋章
2.活動參與不分有無執照,更歡迎一般民眾參加了解更多無線電相關知識。
3.當天有自行攜帶/欲架設業餘無線電或操作無線電者,請隨身攜帶"NCC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核發之無線電人員及電台執照以供備查
PS.
法規小提醒
一、電信法49條第3項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
二、電信法65條第1項第10款及第2項規定,擅自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未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之一部或全部。
三、電信法50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專屬取得型式認證證明者及完成符合性聲明登錄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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