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無聊 2012-4-9 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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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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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yuank 於 2012-5-4 21:21 編輯
renjong 發表於 2012-5-4 11:39
小弟補充一下凱哥的內容:
「購買無線電機,必須符合r3規範,及你的人員執照等級,才能取得電台執照。」
「 ...
BV4WD 牛大您好
依照"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的附表六"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應檢附相關文件明細表「項次七:
器材類別:進口供自用之行動式業餘無線電臺二部以內。(本辦法第19條第1項第7款)
文件名稱:...........3.型錄、規格資料或原廠證明文件。.............」
規定是「或」,也就是有其中一個就夠了。
這文件不是很重要的東西,頂多是作第一關篩選功能-->照型錄是不合格的,就先要求改正。 節省行政資源。
畢竟依電信法對射頻器材的管制,不是看文件就好,原廠出具證明說OK就OK....
重要是機器是否符合規定(R3規範),這就要測試機子的性能才知道。
第一線的人員,對於規定的目的,輕重緩急比較不是那麼瞭解....可能還有改進空間。
台灣是會慢慢進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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