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無線電俱樂部 TAIWAN RADIO CLUB ( TRC )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無線王資訊有限公司台灣摩托羅拉授權代理商anytone 自由通無線電對講機歡迎贊助廣告歡迎贊助廣告
12
返回列表 發新帖
樓主: BM4JJJ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持有人非法使用無線電 被土地公開單 連累無辜店家

  [複製鏈接]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6-12-19 08:30
  • 簽到天數: 405 天

    [LV.9]以壇為家II

    11#
    發表於 2015-5-15 17:51:01 | 只看該作者
    要聽公司頻,聽就算了,還去蓋台干擾,然後害一堆人跟這遭殃,機車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1 小時前
  • 簽到天數: 4055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12#
     樓主| 發表於 2015-5-15 17:58:29 | 只看該作者
    jp60638 發表於 2015-5-15 17:48
    我自己是這樣覺得啦:
    店家幫忙把機器調整至非合法頻率,至於要不要切換到那些頻道去使用,則是玩家的選擇
    ...

    簽切結書也是一種店家自我保護的方法....高招.....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24-10-6 22:58
  • 簽到天數: 2811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13#
    發表於 2015-5-16 01:49:0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Oldman 於 2015-5-16 01:50 編輯

    如果我沒搞錯法條

    電信法第五十六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製造、""變造""或輸入電信器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電信器材者,亦同。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犯罪之用而持有前項之電信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店家要求客戶簽切結書都沒有用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6-9-27 06:22
  • 簽到天數: 71 天

    [LV.6]常住居民II

    14#
    發表於 2015-5-16 08:38:33 | 只看該作者
    Oldman 發表於 2015-5-16 01:49
    如果我沒搞錯法條

    電信法第五十六條  

    如果真的嚴格執法的話,則每一位玩家都已犯罪了。

    擴頻、擴瓦就不說了,因為早已司空見慣。

    就以最單純的呼號來說吧,有誰是真的用自己的呼號來通話的呢?(除了CW的玩家)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開心
    2019-2-11 14:50
  • 簽到天數: 508 天

    [LV.9]以壇為家II

    15#
    發表於 2015-5-17 09:37:48 | 只看該作者
    說實在法規是給遵守法規的遵守在合理範圍使用,如果頻率都沒使用或協調交換頻率方式,到不如開放出來使用,這樣就不會有這些問題存在,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19-5-9 11:31
  • 簽到天數: 20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6#
    發表於 2015-5-20 11:03:14 | 只看該作者
    現在的人都不太會為他人想,也都認為自己永遠都是對的
    千錯萬錯都別人的錯,也詛咒別人

    這個社會....沒開燈....黑暗啊~~

    評分

    參與人數 1GP +3 收起 理由
    BM4JJJ + 3 佛教云:末法時代 少造業多唸佛.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1 小時前
  • 簽到天數: 4055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17#
     樓主| 發表於 2015-5-20 11:30:5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M4JJJ 於 2015-5-20 16:04 編輯
    BM7HDM 發表於 2015-5-20 11:03
    現在的人都不太會為他人想,也都認為自己永遠都是對的
    千錯萬錯都別人的錯,也詛咒別人


    時代變遷~~日新月異~~~科技的進步~~~人民生活的水準升高~~~
    相對得以前的人情世故 那種古早味的人情味已經逐漸消失了
    我入這行已有十年的資歷 人客百百款 看多了~~~
    我常講十年前的客人跟現在的客人 外貌似乎都有增長
    做人處事心態卻完全在下降自己的水準

    某位資深一等OM因心肌梗塞
    命幸好及時家人發現而搶救回來
    但是 他的腦部造成受傷
    記憶方面可能片片斷斷
    往後的復健將會是很長一段路
    這條路將會是很艱辛漫長的
    我就聽到少數一.二位一等友台
    在現場就跟嫂子說
    這救起來也沒用 這不會好了~~
    人家嫂子講發生過程都已經眼眶很泛紅了
    那幾尊還講這些更讓人傷心的話
    讓我在旁邊聽了感覺很發火~~
    嫂子為何要帶他來出席活動
    就是要讓他慢慢恢復以前的記憶
    我已經覺得這些人就是水準這麼低
    超會踢國際線又如何
    水準也只不過如此而已
    人格又有多高級
    真是濫嘴吐不出好牙
    這種人真應該讓他遇到一次甚麼叫作心肌梗塞

    點評

    現在太多人缺乏同理心了! 真的  發表於 2015-5-20 15:38

    評分

    參與人數 1GP +3 收起 理由
    BM7HDM + 3 我們都是老一輩了

    查看全部評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懶
    2020-7-16 19:11
  • 簽到天數: 1054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18#
    發表於 2017-7-15 19:33:20 | 只看該作者
    感謝分享!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 TA的每日心情
    奮鬥
    3 小時前
  • 簽到天數: 938 天

    [LV.10]以壇為家III

    19#
    發表於 2022-6-4 00:08:31 | 只看該作者
    感謝大大的分享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TRC 台灣無線電俱樂部 taiwan radio club  

    GMT+8, 2024-11-6 03:51 , Processed in 0.053333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