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昨天 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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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 3953 天 [LV.Master]伴壇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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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BU2CK 於 2015-4-9 11:06 編輯
手扒機+放大器 當然不等於 車機 ....
車機有車機該有的穩定度, 收發效率及濾波性能, 這是手機無法比擬的.
然而, 放大器雖能把手機功率放大, 也許等同(或超過)車機功率, 但雜訊也同時放大....
通常 手扒機+放大器 = 5W變50W...
也有 車機+放大器 = 50W變200W...
與其 手扒機+放大器 , 倒不如直接用車機, 不論性能, 操作或美觀也略勝一籌....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外接射頻功率放大器或套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外接射頻功率放大器或套件之增益應小於十五分貝,其設 計之峰值波封功率(以下簡稱設計功率)在一千五百瓦以下者,應相對降低其放大倍率。
二、無論外接射頻功率放大器或套件之輸入端有無衰減,其輸出功率不得在輸入功率未超過五十瓦即達到設計功率值。 三、外接射頻功率放大器或套件在其設計功率下應能持續工作。
審驗外接射頻功率放大器時,應以五十瓦以上之平均射頻輸入功率驅動至其輸出功率達到設計之飽和功率。
第二十八條 業餘電臺使用外接射頻功率放大器,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經審驗合格始得使用。
但是有誰會將功率放大器拿去驗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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