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無線電俱樂部 TAIWAN RADIO CLUB ( TRC )

標題: 占用業餘頻率來救災??? [打印本頁]

作者: foilss    時間: 2016-12-3 22:55
標題: 占用業餘頻率來救災???
本帖最後由 foilss 於 2016-12-3 23:05 編輯

20161203-2248
在145.000守聽竟然聽見消防隊占用業餘頻率來救災
這也太扯了吧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而且是在平地ㄟ
作者: Oldman    時間: 2016-12-3 23:21
我不知您在哪縣市

台北市定時都有145.000的通訊測試
作者: milblock    時間: 2016-12-3 23:47
本帖最後由 milblock 於 2016-12-3 23:48 編輯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 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得使用三‧五兆赫、七兆赫、十四兆赫、二十一兆赫、一四五兆赫及四三○兆赫頻段,設置緊急救難電臺與業餘電臺構成通信網,帄時實施詴通。於發生重大災害時,並得協調業餘電臺配合協助救災及提供服務。 一四五‧○○兆赫及四三一‧○○兆赫為呼叫及緊急救難頻率,任何電臺在呼叫完畢後頇改換至其他頻率工作,不得停留佔用及干擾,帄時應經常守聽,俾供緊急呼叫及提供救助呼叫使用。
作者: chrimpeg    時間: 2016-12-4 01:41
三等考題有喔! 您忘了嗎?
作者: BM2DFQ    時間: 2016-12-4 07:07
請問你有考牌嗎?

連27MHZ CB公認第九頻道是緊急頻道,緊急頻道本來就可供救災單位使用
作者: jerry_wen1224    時間: 2016-12-4 09:18
milblock 發表於 2016-12-3 23:47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 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得使用三‧五兆赫、七兆赫、十四兆赫、二十一兆赫 ...

洗衣機,說的正確喔!!!
作者: zinnja    時間: 2016-12-4 09:53
感謝分享!!!
作者: su093077    時間: 2016-12-4 09:57
可否提供所在位置?
145MHz是緊急頻道喔
作者: Oldman    時間: 2016-12-4 11:50
第38條

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得使用三‧五兆赫、七兆赫、十四兆赫、二十一
兆赫、一四五兆赫及四三○兆赫頻段,設置緊急救難電臺與業餘電臺構成
通信網,平時實施試通。於發生重大災害時,並得協調業餘電臺配合協助
救災及提供服務。
一四五‧○○兆赫及四三一‧○○兆赫為呼叫及緊急救難頻率,任何電臺
在呼叫完畢後須改換至其他頻率工作,不得停留佔用及干擾,平時應經常
守聽,俾供緊急呼叫及提供救助呼叫使用。

""緊急呼叫及提供救助呼叫使用。""白話的意思是,這些頻道是來給遇難者呼救,救難單位跟求援者對話用的

不是"給救援單位當作業用頻道使用"!!!

會背法規.....卻搞不懂法規內容也是很糟糕的一件事






作者: fuyin    時間: 2016-12-4 12:37
Oldman 發表於 2016-12-4 11:50
第38條

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得使用三‧五兆赫、七兆赫、十四兆赫、二十一

不是"給救援單位當作業用頻道使用"!!!~我也是這樣覺得

救援單位(政府或民間)平日都有自己的頻率在使用,除非是真的緊急大家用救難頻道才能快速整合溝通
不得停留佔用及干擾是指停留多久時間才叫佔用!


作者: Oldman    時間: 2016-12-4 13:00
fuyin 發表於 2016-12-4 12:37
不是"給救援單位當作業用頻道使用"!!!~我也是這樣覺得

救援單位(政府或民間)平日都有自己的頻率在使用, ...

我是覺得開版誤把測試作業當成了占用

因為如您所說

公務單位單位都有自己的作業頻道

我到目前都還沒遇過被分到業餘無線電 頻道作業的情況
作者: milblock    時間: 2016-12-4 13:03
本帖最後由 milblock 於 2016-12-4 13:09 編輯

我不是主管機關,救災比較適用法條上的本意,之前還有某機關安排停車場調度占用145.00就不可取了,況且145.00本來就是供緊急使用,個人覺得並無不妥。
另外公家機關人員操作無線電設備應該要立規定,例如要有上課,實務經驗,若能考照更好。
144~146那麼多空頻道,不用那麼在意公部門使用145.00
另版主有平時守聽緊急頻道,給予高度肯定!

作者: bapral    時間: 2016-12-4 13:27
本帖最後由 bapral 於 2016-12-4 17:07 編輯
Oldman 發表於 2016-12-4 11:50
第38條

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得使用三‧五兆赫、七兆赫、十四兆赫、二十一


請大家重新看一下條文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警察、消防或衛生機關、得使用三‧五兆赫、七兆赫、十四兆赫、二十一兆赫、一四五兆赫及四三0兆赫頻段設置緊急救難電臺與業餘電臺構成通信網,平時實施試通。 於發生重大災害時,並得協調業餘電臺配合協助救災及提供服務 。
  一四五‧00兆赫及四三一‧00兆赫為呼叫及緊急救難頻率任何電臺在呼叫完畢後須改換至其他頻率工作,不得停留佔用及干擾,平時應經常守聽,俾供緊急呼叫及提供救助呼叫使用。。

請注意現行規定中的文字 緊急救難電臺是可以用整個一四五兆赫及四三0兆赫頻段的,而不是單一頻率
而一四五‧00兆赫 是供緊急呼叫及提供救助呼叫

這就是說,這個是拿來 供緊急呼叫及提供救助呼叫 使用, 通聯後就應移開,可到別的頻道去或用其它方式溝通。任何電臺包括緊急救難電臺都不該一直佔用。

舉例來說:如果被消防隊占用業餘頻率來救災,如果又發生災害,呼叫的求救者不就求救無門?
這原意是拿來緊急呼救用的頻道,呼救時應溝通協調要切到其它頻道,或用其它可用的任何方式溝通,而不是就拿來救災作業了,否則後面的呼救者不就慘了?一直被蓋台。


作者: bx4abc    時間: 2016-12-4 17:58
有錄音嗎? 說不定是有人轉發的...
作者: freewillxlover    時間: 2016-12-4 19:20
比這篇當成提醒大家的教育文也不錯,好像適時告知法規就好了,倒也不用這麼用力批發文者啦,論壇就是教學相長。
作者: alex20142014    時間: 2016-12-5 16:37
發文的人可能沒考三等執照或沒讀熟法規吧
作者: ham578    時間: 2016-12-6 08:49
應該是在測試

我也聽過友台也有刻意將救災護頻道訊號轉到145.000MHz

甚至 也有百貨公司做為停車場調度用

有些大烏龜駕駛 會守聽145.000MHz

他們曾收到求救訊號 幫助了需要被幫助的朋友





作者: BM2DFQ    時間: 2016-12-7 00:12
ham578 發表於 2016-12-6 08:49
應該是在測試

我也聽過友台也有刻意將救災護頻道訊號轉到145.000MHz

觀音工業區有工廠把431000當成廠務維修使用
作者: wwes12345tw0    時間: 2016-12-7 10:01
BM2DFQ 發表於 2016-12-7 00:12
觀音工業區有工廠把431000當成廠務維修使用

對阿~剛剛看到,很扯 ,不知道有沒有人投訴NCC去抓
作者: BM2DFQ    時間: 2016-12-7 20:45
wwes12345tw0 發表於 2016-12-7 10:01
對阿~剛剛看到,很扯 ,不知道有沒有人投訴NCC去抓

本人的文,有反應給NCC了
作者: oneplay    時間: 2017-5-23 09:47

作者: yeh8968    時間: 2017-7-21 13:44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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