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未經業餘無線電機型式認證合格之業餘無線電機申請電臺執照者,
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驗:
(一)使用手冊或說明書(正、影本各一份)。
(二)技術規格資料(應包含頻率、輸出功率等技術資料)正、影本各一份。
(三)器材來源證明文件。
申領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檢附相關文件明細表
二、附表六「申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進口許可證應檢附相關文件明細表」之應檢附文件刪除提貨單正本、原廠證明文件修正為相關證明文件。
引用自NCC中區業務申辦說明、行動業餘無線電臺審驗
型式認證合格電機暨來源證明("進口許可證"或"統一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或"海關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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